郭进拴|人间真情【二百七十七】
郭进拴|人间真情【二百七十七】
在西高皇这几个月,我家院里兔子跑,鸡子叫,我每天下班割草喂兔,挑水浇菜,领着小狗溜湛河,吃菜不掏钱,鸡蛋不用买,卖兔能换钱,杀鸡能吃肉,身体又健康,倒也快乐、自在、逍遥。
直到2006年10月,我正式搬到了新城区湖光花园的新家,才结束了长达7年的租房串房檐的流浪生活。我母亲、我岳父临终时都为我负担大、没房子居住而发愁,现在他们可以在九泉安心了。
当然,租房、买房,再加上我妻子没工作,我一个人供一个大学生、一个中学生,这幕后的辛酸苦累,作的难、流的泪,真是一两句话说不清、道不明的。
我这一生注定就是流浪的命。我出生在伊川县白沙乡焦沟村,11岁搬到临汝县临汝镇关庙村的老家,我母亲这一辈子共搬了8次家。我从参加工作算起,在临汝镇上就搬了7个地方,在汝州城搬了3次家,1992年又泪别老母、妻儿到复旦大学读书,1997年又到北京鲁迅文学院读书。我的两个儿子一个出生在临汝镇的出租屋里,一个出生在汝州城前火神庙街的出租房里,后我前脚搬出,后脚便房倒屋塌,四角落地。直到我48岁这一年才终于搬到了自己的房子里。
我也曾3次被告上法庭。
第一次是与人合作了一部反腐败的长篇纪实文学,文中点到的反面人物对号入座,将我告了。
第二次是我与人合写的长篇报告文学《磊裕烽火》中的对立面又将我告了,法院通知开庭时才知道,这两次当被告,结果都不了了之。
(责任编辑:王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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